第182章 一份写着不替料的订单
作品:《 十亿直播间,没有我的名字》“同等品”三个字,供应商写得很小。
合同第八条前半段讲交期,后半段讲不可抗力,再往后才是替换权。若只看报价、数量和送货日,很容易把它当一条行业常用的保险。
采购把条款投到墙上:“对方说不保留这句话,就不敢承诺六周。”
“他们要替什么?”宋远问。
“目前说不会替。只是怕坯布、染整或辅料有波动。”
“不会替,就删。”
供应商负责人视频接进来,先讲了十五年合作经验,又说“相同质量标准”已经保护见己。面料成分、克重、颜色和基础指标不低于原要求,品牌不该把正常生产风险全压给供方。
我让他把原话落到材料上:“哪一种原料可能变?哪个染整环节可能换?你们现在知道有缺口吗?”
“目前没有。供应链总有意外,我们得留处理空间。”
“处理空间可以是通知、协商和延期,不是你们单方换完再告诉我们。”
对方说同行合同都有同等替代。我没有跟他争行业习惯,只让采购把这次产品的验证条件发过去:同成分和同克重不能证明后整理、缝缩、摩擦、手感与成衣表现相同;见己决定压缩日历,更不能把材料变化藏进“同等”。
秦舒把第八条改成变更程序。任何涉及约定材料来源、批次、成分、组织、颜色、后整理、辅料与关键工艺的变化,供方须在实施前书面提出;见己有权要求样品、资料和重新验证,书面批准前不得用于本订单。交期变化按约定通知与处理,不能用替料自动免除责任。
供应商反问,生产中换一只纸管、一个外包装标签,难道也要停线等董事长签字。这个反问有道理。变更程序若把所有细节都抬到最高级,执行人员会为了生产绕开它,真正的材料变化反而混在一堆无关审批里。
我们按影响分层。只影响内部周转、且不改变商品、标识、运输保护和追溯的信息,由约定岗位记录处理;可能影响材料性能、成衣结构、关键工艺、宣传承诺或验证适用性的变化,必须先停在对应节点,由质量和项目判断;重大变化再回到我签字。供应商不知道落哪一层时,只能先问,不能自行选择最轻路径。
“有权要求重新验证”不等于见己一定接受变化。若变化使项目失去窗口,我们可以延期、减少、取消对应未履行部分或按合同追究责任;具体后果不能只写一句“双方友好协商”,否则最紧的时候又会回到谁更需要谁。
供应商看完,报价上调了。
锁定现有坯布、指定染整排期、分开存放与留样都要成本。订金比例也提高,对方说只有见己先承担取消风险,工厂才愿意拒绝其他订单。财务把新增订金、价格和取消成本放回六周模型,安全现金再次变薄。
“删条款会贵,”采购说,“不删,六周还有缓冲。”
“不删的缓冲是谁提供?”我问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