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2章 覆墨留痕
作品:《 替嫁神棍:我靠生死契强绑暴戾王》礼部档房不许明火靠近旧卷,四面窗纸被掀开一半,日光从高窗斜落在长案上。
投牒簿已经移入护纸框。礼部旧例中,勋贵婚牒由投牒之家先填写送牒人和底册来源,再送入档房压收讫印。因此,经手栏在进礼部前便已经写成,不是收件档吏后来补录。
苏丞相站在案外:“旧纸吸墨,前后笔画互相洇染并不罕见。所谓两层,也可能只是当年字迹磨损后由档吏描补。”
礼部档官翻出同日收件的前后三份婚牒。三份用纸规格一致,改字处都在页边留有更正小印,并由送牒人与档吏各压半印。苏家这一份没有更正记录。
苏妙音不能越线,也不能碰纸。她沿着投牒簿的纸边慢慢看过去:“先验印和墨谁在上。”
档官取来一片透明薄角片,隔着护纸压在收讫印与经手栏相交的位置。礼部朱印的一角正压住经手栏最后一笔。朱砂进入纸纹较浅,覆墨却止于朱印边缘,没有盖到印色上。
“覆墨在先,收印在后。”档官道,“若是礼部收件后描补,新墨应当压住这道朱印。”
苏丞相道:“也可能是送牒人在礼部门外依档吏之意改正。”
“依例改正仍需留印。”会验官道,“而且要在收件簿旁注缘由。旁注为空。”
录事把印墨叠压的位置画入验册,礼部档官再核前后页的书写次序。投牒簿每页三行,苏家婚牒在中间一行。上一行和下一行的墨色都已透到纸背,唯有苏家经手栏上层墨较厚,盖住了原笔的横折。
纸背不能施粉拓取,档官便用两盏低灯从相反方向斜照。原笔造成的凹痕随光线变换显出轮廓。被盖住的不是姓名,而是一项苏府内部职记。
内账辛四。
上层的“司籍房递”四字写得宽,正好遮住这四个小字。可“辛”字末笔较长,从“籍”字下方露出一段;“四”字外框也在纸背留下完整压痕。
“苏府内账不得经手婚牒。”苏丞相道,“即便原笔真是辛四,也应当改为司籍房,不能因此认定有人篡改八字。”
“改经手人可以。”苏妙音道,“但应当写明是谁改、为何改。现在只有覆盖,没有更正印。更重要的是,婚书注明八字据苏氏乙册命籍,而送牒的并非掌管乙册的人。”
“内宅传件交给账房代送,并非大罪。”
“是否是罪,由会验官定。我要查的是这份八字先经过谁的手。”
会验官命礼部档官调苏家当年随牒送入的附件目录。目录上列着族籍抄页、女方户籍和婚书草牒,没有原始报生帖。送件封皮的绳孔与投牒簿相合,封皮末尾同样写着“司籍房呈”,却没有具体姓名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