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8章 罪随人去,遗孤待判
作品:《 噬渊盾主》底下有人不服:坞主!那还给他记功?
不是记功,是记实。陆林雨看着说话那人,他做了什么,就写什么。他害了人,写;他最后死在墙上,也写。往后避风坞的坞志,只记实,不记谁想听的话。
第三件——
他停了一下,先看向跪在地上的李梅。
你要走,我不许。
李梅猛地抬起头。
你想拿自己这条命,去换你儿子留下来的资格。陆林雨看着她,一字一句,用不着。避风坞不收这个价。
他转过身,面对人群。
要把她们娘俩赶出去的,我也不同意。
老吴猛地抬头。
你们要她们的命,我懂。陆林雨看着他,可我今天要是点了这个头,避风坞往后就成了这么个地方:一个人犯了事,他老婆孩子跟着偿命。
你们想想,那往后会怎么样?
往后再有人动了糊涂念头,他不会来找我说坞主我怕了——他会想,我这事一犯,全家都完。那他只有一条路:一条道跑到黑,把这坞卖得更彻底。
侯三那天要是敢来跟我说一句,阿木现在还活着。
场上鸦雀无声。
我们这坞,不能变成让人不敢回头的地方。
陆林雨顿了顿,声音沉下来。
所以——罚,只罚做事的那个人。
这条,是避风坞的第二条坞规。
他转向李梅。
你不是罪人。可你欠这一坞人的情。
从明天起,你去医棚。那一夜被砍伤的、烧伤的,到今天还有三十几个躺着起不来。你去伺候他们,喂饭、擦身、倒屎倒尿——伺候到他们能自己走路为止。
每一个人,你都要伺候到。
李梅浑身一震。
她抬起头,看着陆林雨,嘴唇哆嗦了半天,重重地磕下头去。
我去。
孩子。陆林雨看向那个抱着塑料小汽车、被吓得直往母亲腿后躲的男孩,孩子留坞里,跟其他孩子一起,谁也不许动他,不许骂他。
他三岁。他什么都不知道。
他最后看了一圈打谷场上那几百张脸。
谁要是过不去这个坎,来找我。别去找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。
那天散场之后,老吴在坡地上他儿子的坟前坐了一夜。
第二天天不亮,李梅就去了医棚。
她第一个要伺候的,就是老吴的邻居——那一夜被砍断了两根手指、如今连碗都端不稳的老张。
老张看见她,脸色难看得要命,扭过头去,一口饭都不肯吃。
李梅什么也没说。她把饭放在一边,蹲下去,一勺一勺地吹凉,等着。
等了半个时辰,等到饭凉透了,她又端回去热了一遍,重新回来蹲着。
第三天上,老张才闷着头,把那碗饭吃了。
顾雨婷把这些事都看在眼里。那天夜里她对陆林雨说了一句话。
这一判,比逼退五万大军还要紧。
陆林雨没懂。
往后来投的人,看的不是咱们打赢过谁。顾雨婷说,是看咱们怎么对犯了错的人,怎么对死人的家里人。
规矩立住了,人才敢把命交到这儿。
也是收拾侯三遗物那天,出了一件事。
那间空屋里没什么值钱东西。一个包袱,几件旧衣裳,还有一双给孩子做的、还没做完的小鞋。
老郑在他枕头底下,摸出了一张卷得极小的纸条。
纸条摊开,上头就一行字——
开门献坞者,可保全家性命。
顾雨婷捏着那张纸条,翻来覆去看了很久。
纸是好纸,不是坞里能有的。字是印上去的,不是手写。而在纸的背面,靠着边角的地方,有一枚极淡的、几乎看不出来的暗色印记。
她见过这种印记。
在源庭发下来的那道通缉榜文上,见过。
这话,不是坞里传出去的。顾雨婷低声说,是有人,把它射进来的。
陆林雨盯着那张纸条,很久没有说话。
侯三不是被谁策反的。他只是捡到了一张纸。
而那张纸,是有人,专门为了让他捡到,才射进这座坞里的。
议事棚外,忽然传来老郑的声音。
坞主!那些人——那些据点派来的人,还在坳口外头等着呢!
从昨天到今天,整整一天了,一个都没走。
